他山之石
判断限制交易的实质性标准
[美]彼得·卡尔斯滕森[1]宋彪[2]译 李可心[3]校
【内容提要】
在判断一项限制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关注的对象时,美国司法审判一贯采用“本身违法”和“合理准则”两大标准,它们在传统六区分类和后果主义评价模式中获得广泛运用。本文作者从交易限制的功能分析出发,将限制分为直接与附加、内部和外部类型,并且考查了交易各方围绕限制所形成的独立、依赖和相互依赖关系;基于此,作者分析了Peckham、Taft模式和假定模式三种模式,并将假定模式细化为假定合法、假定非法以及反驳成立后采用充分合理准则等具体情形,以突出法院的审案范围和依据,提高司法救济的正当性和协调性。
【关键词】
·反垄断
·合理准则
·附加限制
·假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