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矩也要,老规矩也要,是因为不去做,很有可能被别人讲闲话;做了,自己反正并不吃力。
甚或还可以顺带郊游一番,再与亲友一起聚聚,咪咪小酒,又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我趁机又问落葬事。
家父说,中国人如此讲究孝道,向来都是随逝随葬的,春夏秋三季,哪天都行,越快越好。
只有一时没找好坟地的,才先把亲人的灵柩厝起来。
所谓“厝”,即“停放待葬”的意思。
就是用两条长板凳把棺材架起来。那也只是一个防潮防木头霉烂的意思而已。
而“厝”的原因,在过去,大多数是因为家里没钱,少部分是因为直系亲属如亲儿子异地做官做生意不及赶回家乡。
大户人家就厝在自家祠堂里;小户人家只好厝在自家客堂;
再穷一点的人,只好厝在村头土地庙,甚至田头地角,用张芦席盖一盖。
一般不“厝”过年去。
实在没法当年就落葬的,家人便在每年冬至那日去看看。兵荒马乱,风吹雨打,很难放心得下。
老叟努力查到了一条相关的记载。其文云:
贫苦人家无力筑墓,浮厝在郊野的棺材,只覆以稻草编制的草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