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该任务的火炮,主要以迫击炮和推前的山、野炮为主。因为这些火力阵地靠近前沿,射击距离近,能直接观察。
具体区分是:
山、野炮或无后坐力炮、火箭筒以直接射击控制向我倾斜面之坑道口,破坏封锁我坑道之敌和火力点;迫击炮阻止与杀伤向我坑道附近运动的敌军,并以火力控制阵地侧方及遮蔽的坑道口部,必要时以榴炮担负;榴炮、加农炮,负责压制封锁我坑道口的对方迫击炮和12.7毫米机枪,必要时压制对方榴炮火力。
为了配合坑道兵作战,志愿军炮兵部队在战术运用上作出如下规定:
当我坑道内步兵潜出坑道反击时,我配置在纵深的炮兵,要以榴炮火力袭击对方之无后坐力炮,以山炮摧毁我坑道口部之敌地堡和发射点,以六〇炮打散坑道周围监视之敌,保障步兵出坑。
炮火准备的时间,要考虑到坑道口的形状,以及战士体力削弱,出坑道后要整理队形等,根据具体情况一般最少需7~10分钟,以免火力和冲锋脱节。
我反击成功后,坑道内二梯队要继续外出投入战斗,或我二线部队向坑道屯集,故对敌封锁坑道口的火力点,仍应以火炮专门负责破坏或压制,以防敌火力点复活或暗藏新设火力点危害我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