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民国时期,文化各个领域的发展都同晚清一样,贯穿着民族主义的主题,激荡着爱国主义旋律,且范围和程度尤有过之。
在教育领域,民族主义不仅是政府正式规定的教育宗旨和教育内容,而且成为进步的教育改革和教育运动强大的精神资源。连北洋政府也将“爱国”列为“教育要旨”之首,国民政府更强调教育要“以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16]。1931年,它公布的教育宗旨实施办法具体规定:“各级学校教育,以史地教材阐明民族之真谛”,社会教育也要“了解民族意义”。1940年修正中学课程标准时,又规定要加强本国史地的教学,将其课时比例由原来的2/3增加到5/6,对其内容“要求注意中华民族的融合,历代疆土的扩展,各地资源的储藏与开垦,以培养学生复兴民族、爱护国土的观念”[17]。可见至少在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民族主义精神的培养确已成为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比较重视的实际内容。至于在解放区,这种教育则更受到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如抗战之初,根据地实施的教育政策就明确规定:“广泛发展民众教育……提高人民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觉悟”,“办理义务的小学教育,以民族精神教育新后代”[18]。作为民族主义在教育领域的又一突出表现,这一时期,反对帝国主义教育侵略的斗争也在中国大规模兴起。1923年10月,少年中国学会在苏州开会,通过了反对教会教育纲领,规定:“提倡民族性的教育,以培养爱国家、保种族的精神,反对丧失民族性的教会教育,及近于侵略的文化政策”[19]。1924年至1927年,一场轰轰烈烈的“收回教育权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运动高举反对帝国主义文教侵略的旗帜,以收回教育权为直接目标,宣称“教育是一种主权”,培养外国教徒的基督教教育与培养本国国民的教育根本不能相容,因而形成了一股声势浩大的“民族精神的怒潮”。与此同时,在文教界和知识界,一种“教育救国论”的思潮也长盛不衰。持论者认为:“教育关系国家命脉,教育改造是一切改造的基础”,主张“用教育力量复兴民族,报仇雪耻”。1934年,《教育杂志》发表《全国专家对于教育救国的信念》专号,集中讨论“教育救国的途径”或“如何发挥教育在救国中的作用”等问题。这一思潮几乎与民国相始终,堪称民族主义主题在教育领域里的最典型反映。围绕这一思潮,职业教育、乡村教育等运动蓬勃开展,不仅对教育本身,而且对与教育相关的各文化部门的发展均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