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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教育行政机关的组织
第一节 概论
清廷关于教育行政机关的组织,原来没有完备的制度。除了中央礼部以外,地方没有管理教育的正式机关。礼部也不是专管教育的,它是掌管五礼的主要机关,对教育方面所负的责任只有科举考试一事。国子监虽为专管全国教育的主要机关,但在礼部隶属之下,所管只有关于国学或乡学一方面的事情,对于科举毫无过问之权。现在学堂一日发达一日,教育的设施比较科举时代烦重多了,从前不完不备的教育行政制度当然不能适用了,此本期所以有新的教育行政机关之组织。
稽考全省生童的提督学政,由京官出使,是一种巡视的体例,并无正式机关之组织。
严修塑像
近代教育家,南开大学的创始人。
本期新教育行政机关之组织,萌芽于光绪二十四年,完成于光绪三十二年。在萌芽之初,中央设管学大臣一员,一方面主持京师大学堂,一方面统辖全国各学堂。这种办法,好似以京师大学为教育部,以管学大臣为大学校长而兼教育部长的一种性质。到了光绪二十九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以后,由鄂督张之洞等人的建议,改管学大臣为总理学务大臣,其大学堂方面另派专员管理;在学务大臣之下,设立六处属官,分掌各项教育事宜。这样办法,好似中央已有了统辖全国教育行政的正式机关,但此仍是临时性质,且地方除了依旧提督学政以外,毫无设施。再过二年,到了光绪三十一年,自科举制度经明令取消以后,由山西学政宗熙的建议,乃取消学务大臣,于京师六部之外另成立学部,设有尚书侍郎等长贰官员,与旧有六部同样组织,于是统辖全国的正式教育行政机关始产生了。到三十二年,又由直督袁世凯、云南学臣吴鲁等人的建议,将各省提督学政一律裁撤,另设提学使司,专管全省教育事务,于是统辖全省的正式教育行政机关又产生了。同年,由学部侍郎严修的建议,于府厅州县治所设立劝学所,统辖并督率各府厅州县教育之进行,而地方也有正式机关了。自此以后,掌管国家教育的行政机关,依照普通行政区别也分着中央、省会及府厅州县三级,层层相属,统系分明,数千年久不完备的教育行政机关至此才有完备的制度之制定。